根据《关于做好“十四五”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2022〕36号)和 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试行)》(皖教高〔2023〕2 号)等文件要求,目前,我校已完成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》撰写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即日起至评估结论下达为止
联系部门: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(评建办公室)
联系电话:0551-63830752;联系邮箱:zpb@slu.edu.cn。
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(评建办公室)联系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。
附件:《安徽三联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》